

主要是我並不懂吉他,會接下這個工作,純粹是過去對他的喜歡-在嬉皮文化上的形象,不過,在這些日子收集資料的過程中,依然被他在胡士托音樂節、以及Monterey音樂會上縱情把玩電吉他的高難度所震攝。
我想他的27魔咒不是十字路口與惡魔交換靈魂,而是神根本就派他來讓人們見識搖滾樂。
Jimi Hendrix,史上最具影響力的吉他樂手之一,他以無可匹敵的吉他演奏技巧,自創多種電吉他的演奏方式,影響了後來重金屬、前衛等搖滾樂,甚至被稱為’’ 吉他之神’’。在美國西雅圖長大的Jimi,從小喜愛彈吉他和節奏藍調音樂,左撇子的他,將吉他琴弦的右手裝置顛倒安裝成左手邊,無師自學,捨去許多傳統樂理的包袱、跳脫規則,徹底發揮他的音樂天賦,表演出一段段讓眾人炫目的音樂。
從1961年他在俱樂部演奏開始,就陸續曾與多位爵士歌手、樂團合作,1966年在英國組成一支三人樂團Jimi Hendrix Experience,一戰成名,Jimi完全與眾不同的彈奏技巧,吸引各方吉手前去觀賞他的演出,甚至是當年就成名的Eric Clapton和Pete Townshend(The Who吉他手),也特地去觀看他們的演出,此時Jimi Hendrix Experience也發行了經典單曲Purple Haze以及該樂團的第一張專輯「Are You Experienced?」,當中Jimi以即興、高技巧的電吉他,充滿實驗性,獲得極大矚目。
